沧州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13年(原名:天津市第二中学)。在抗日战争期间,革命活动如火如荼,写下光辉的历史篇章。解放后,成为河北省首批重点中学。建校以来,沧州市第一中学这所历史名校培养出革命志士、专家学者及各个领域的劳动英才达3万余人,逐步打造为渤海之滨的一艘新型教育航母,被誉为沧州的北大。
沧州市第一中学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维明路16号,您可以坐车到第八中学、水月寺办事处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615路、18路、8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天兴居炖菜馆、董记煎饼、老陈家豆腐脑(维明路旗舰店)、广丰饺子馆等;
刘月廷,男,汉族,1960年2月11日出生。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人。1977年工作,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在泊头师范学校,任团委副书记。1985年任原地区教委大中专科科员,人事科科员。1988年任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任办公室主任,1996年任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2001年任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2003年“非典”期间任市卫生局副局长,2004年任沧州市一中党委书记。2007年任沧州市第一中学校长兼党委书记至今。
多年来,刘月廷同志在多个不同岗位默默无闻的工作,有着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编著《学校管理学》《教育心理学》等著作。主政一中工作以来成绩显著,一中高考成绩持续、稳定较快增长。高考一本上线人数年均增长100人。学校荣获中国百强中学、中国百年名校、21世纪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11年获得河北省首批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学校。刘月廷本人获2010年中国基础教育百佳杰出校长、中国百强中学杰出校长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 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以上是沧州市第一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一条。
二、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以上是沧州市第一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二条。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以上是沧州市第一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三条。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距离:76米
地址:医院东街南50米停车场(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北)
距离:254米
地址:清池北大道7号附近收费停车场
距离:278米
地址:新华东路16-9号附近停车场(联通大厦B座西南)
距离:281米
地址:水月寺街112号附近停车场(维明路)
距离:290米
地址:永安南大道西150米停车场(出口)
距离:305米
地址:新华东路8-12号停车场(新华东路)
距离:307米
地址:清池大道7号沧州市人民医院内沧州市人民医院停车场
距离:342米
地址:水月寺街2号
距离:378米
地址:新华东路南50米禧福荷堂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