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4、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5、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1、申请人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申请人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证明到车管所相关窗口办理。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沧州市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电话:0317-4022288
地址:沧州中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附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