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检验
温馨提示: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不能办理委托检验业务。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1、《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第一步: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窗口打印委托单。
沧州市黄骅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电话:0317-5321805
地址:沧州市黄骅市石港东路附近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注: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