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按照保障对象的收入情况,由租金收取单位按月发放。补贴标准分为两档: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内,按市场租金的80%发放租金补贴。
计算公式:家庭月租金补贴金额=(保障人口×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承租保障性住房每平方米市场租金×80%。
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每人每月建筑面积15平方米,1人户30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按市场租金的20%发放租金补贴。
计算公式:家庭月租金补贴金额=承租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20%。
注:租金补贴标准应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适时调整。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低收入家庭;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沧州市青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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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