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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英文名: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 简称:“海滨学院” 所在地:沧州 类型:综合类

  •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11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8]147号文批准设立、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第六条、 学院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校园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36万多平方米,投资总额逾9亿元,分两期工程建设。2008年竣工的一期工程,完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学生宿舍、食堂及现代化的实验室、体育场、数字化图书馆等建筑。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博得了广大学生的认同和家长的好评。2009年全面开工建设的二期工程,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涵盖25栋楼宇,目前,包括第二、第三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二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主要建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学院共投入专项资金一千余万元加强实验室的建设改造,给在校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实习实训项目。目前学院可容纳12000个学生的正常教学和生活。体育馆、会堂、培训中心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也将于2013年竣工,届时一座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万人大学将完全建成。第八条、 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和往届高考生,学制4年。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第十三条、学院的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四条、学院的录取工作在本科第三批次进行。第十五条、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六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第十七条、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十八条、对无法满足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第十九条、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省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成绩×70%+高考成绩×30%2012年海滨学院艺术设计在下列省市投放招生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广东、新疆、甘肃第二十二条、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关于2012年学费: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4000元/年/生;软件工程学费13500元/年/生;土木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交通运输、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学费13000元/年/生;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英语学费11500元/年/生;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管理为我院2012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局文件为准;住宿费:老生4人间1200元/年/生,新生6人间800元/年/生。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黄骅)咨询电话:010-51684458(北京)传 真:0317-8887027网 址:www.bjtuhbxy.cne-mail: zsbgs@bjtuhbxy.cn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61100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2年4月详情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16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8】147号文)设立、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实施全日制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第六条、 学院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校园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36万多平方米,投资总额逾9亿元。一期工程完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学生宿舍、食堂及现代化的实验室、体育场、数字化图书馆等15栋建筑。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博得了广大学生的认同和家长的好评。2009年全面建设的二期工程,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涵盖25栋楼宇,目前,包括第二、第三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二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主要建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学院实验室建设累计投资近两千万元,已建成了面向全院各专业涵盖工、管、文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45个,近期投入600万元的轨道交通等8个实验室即将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训项目。学院可容纳12000名学生的正常教学和生活。体育馆、会堂、培训中心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也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于2013年底完工,届时一座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万人大学将完全建成。第八条、 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和往届高考生,学制4年。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第十三条、学院的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四条、学院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一般在本科三批次录取。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六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第十七条、学院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十八条、对无法满足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第十九条、学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一条、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省艺术联考(美术)成绩。已获得省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各省投档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美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2013年海滨学院艺术类专业在下列省市投放招生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广东、贵州、甘肃、新疆第二十二条、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关于2013年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4000元/年/生;软件工程学费13500元/年/生;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学费13000元/年/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英语学费11500元/年/生;车辆工程、酒店管理为我院2013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局文件为准;住宿费:大一新生一律入住6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大二起调整为4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生。第二十四条、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黄骅)咨询电话:010-51684458(北京)传 真:0317-8887027网 址:www.bjtuhbxy.cnE-mail: zsbgs@bjtuhbxy.cn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61100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六条、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2013年4月13日详情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5-0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8】147号文)设立、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4202。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第六条 学院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36.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分两期建设。现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塑胶跑道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34栋建筑。学院实验室建设累计投资近两千万元,已建成了面向全院各专业涵盖工、管、文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60个,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会堂、培训中心、综合体育馆等6栋文化体育活动设施也将于2014年底全面竣工,届时一座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万人大学将完全建成。第八条 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和往届高考生,学制4年。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第十三条 学院的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四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一般在本科三批次录取。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六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第十七条 学院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十八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2014年电子信息类(含: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按学科大类招生。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大学一、二年级按学科大类进行宽口径培养,从三年级开始,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就业形势需要,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分流,学生毕业时成绩符合条件者按分流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十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各省投档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2014年海滨学院美术类专业在下列省市投放招生计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新疆音乐学专业仅在河北投放招生计划。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关于2014年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学费14000元/年/生;软件工程学费13500元/年/生;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英语学费11500元/年/生;车辆工程、酒店管理、物联网工程、财务管理学费标准未定,以河北省物价局文件为准;住宿费:大一新生一律入住6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大二起调整为4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生。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黄骅)咨询电话:010-51684458(北京)传 真:0317-8887027网 址:www.bjtuhbxy.cnE-mail: zsbgs@bjtuhbxy.cn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61100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2014年4月20日详情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1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学校代码为:14202。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8】147号文)设立、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第六条 学院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校园产权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43栋建筑,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学院已建成了面向全院各专业涵盖工、管、文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73个,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第八条 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和往届高考生,学制4年。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院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比例预留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况好、分数高的省区。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第十四条 学院的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五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一般在本科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七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第十八条 学院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2015年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按学科大类招生。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大学一、二年级按学科大类进行宽口径培养,从三年级开始,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就业形势需要,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分流,学生毕业时成绩符合条件者按分流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关于2015年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学费14000元/年/生;软件工程学费13500元/年/生;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生;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英语学费11500元/年/生;住宿费:大一新生一律入住6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大二起调整为4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生。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黄骅)传 真:0317-8887027网 址:www.bjtuhbxy.cnE-mail: zsbgs@bjtuhbxy.cn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61199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2015年1月详情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Haibin College”,国标代码为:14202。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8】147号文)设立、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院具有独立校区和独立法人资格,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第六条 学院秉承北京交通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先进办学理念,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依托北京交通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立足地方和行业经济发展需求,遵循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按照现代教育理念,逐步建立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个性化发展、注重实践能力”的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了“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育模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潜质的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第七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内的河北省黄骅市,校园产权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逾10亿元。涵盖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会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师公寓、教工餐厅等43栋建筑,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学院已建成了面向全院各专业涵盖工、管、文等学科需求的各类实验室80个,完全能够满足在校学生的实习实训需求。第八条 学院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和往届高考生,学制4年。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士学位。第九条 学院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院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比例预留招生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况好、分数高的省区。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第十四条 学院的外语教学为英语。第十五条 学院的录取工作按各省安排批次执行,一般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各省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各省规定的最大投档比例。第十七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第十八条 学院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按照英语、语文、文综、数学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报考其他工科、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英语、语文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本章程第十九条执行。第十九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2016年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按学科大类招生。新生按录取的专业类入学,大学一、二年级按学科大类进行宽口径培养,从三年级开始,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就业形势需要,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分流,学生毕业时成绩符合条件者按分流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严重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关于2016年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学费14000元/年/生;软件工程学费13500元/年/生;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土木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学费13000元/年/生;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英语学费11500元/年/生;工程造价、电子商务为我院2016年新增专业,学费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住宿费:大一新生一律入住6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大二起调整为4人间,住宿费1200元/年/生。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咨询电话:0317-8887322, 0317-8887323 传 真:0317-8887027 网 址:www.bjtuhbxy.cn E-mail: zsbgs@bjtuhbxy.cn 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199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2016年3月详情
2011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校简介2011-06-21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由北京交通大学与华城(黄骅)科教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8】147号文批准正式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北京交通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之一。有专任教师1668人,其中教授286人,副教授58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4.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7.5%。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7名,有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973”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4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9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和科研奖励计划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1人。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位于环渤海湾经济圈内的河北省黄骅市,学院占地面积1000亩,设计规划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6.2亿多元。一期工程投资人民币3.0亿元,完成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学生宿舍、食堂及现代化的实验室、体育场、数字化图书馆等。幽雅的生活环境、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理念、周到的服务及人性化的管理博得了广大学生的认同和家长的好评。二期工程19.6万平方米,25栋楼宇已全面开工,按计划2011年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2008年学院首次招生,目前在校人数5000人,2011年学院有17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2500人。学院的专业设置以北京交通大学的优势学科为基础,2011年招生专业有:土木工程(结构工程、路桥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高速列车及数控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汽车工程)、自动化(铁道信号、控制工程、检测与仪表技术)、光电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与网络应用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铁路运输、城市交通、水运与港口)、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英语(商务英语、英语语言与教育、英语传播与文秘)、艺术设计共17个专业,学制4年。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由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   学院秉承“追求卓越,教泽长流”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努力为社会培养“有感恩之心、有博大胸怀、有吃苦精神、有创新意识、有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将努力建设成为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地区社会发展所需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面向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线需要,立足学生实际,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素质教育,营造学生全面发展的适宜环境,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选择空间。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时可派往北京交通大学本部学习有关专业课程,为学生考研奠定基础。   学院注重国际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比利时等国家的部分高校,建立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为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学生拓宽视野、继续深造提供了较好的条件。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9号
  • 电话:
    %u0030%u0033%u0031%u0037-%u0038%u0038%u0038%u0037%u0033%u0032%u0032 、%u0030%u0033%u0031%u0037-%u0038%u0038%u0038%u0037%u0033%u0032%u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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